【两会提案】吴焰:发挥保险机制优势 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2013-03-04 09:33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欧阳晓红  “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一些制约城镇化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日益凸显,如城镇化的综合承载能力问题,城乡二元结构差距拉大问题,社保体系碎片化及公共服务的城乡差异问题等。”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吴焰在2013年《关于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独特优势,促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两会提案中指出。

为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独特优势,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吴焰提案建议,推广保险机制服务全民医保体系建设的“湛江”“太仓”经验,完善城镇化进程中的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建议以保险机制提升城镇化进程中被征地农民的保障水平;建议加强银保互动机制建设;建议拓宽保险服务领域,为城镇化建设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

吴焰指出,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和社会互助机制,在统筹城乡发展、完善社保体系、提高保障水平、辅助社会管理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对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可发挥独特的作用。

其一,保险机制可提升城镇化综合承载能力,助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一体化。新型城镇化的实质必然推动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变。城镇化不仅需要住房及相关基础设施等“硬件”的支撑,也亟需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软件”的保障。在推进城乡统筹的养老、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保险机制可以其具有的市场化和专业化,满足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保障需求,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其次,保险机制可促进信贷支农,改善农村的信用环境,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建设。例如,中国人保与陕西省政府部门联合开展设施蔬菜金融服务项目,保险公司对设施蔬菜提供保险服务,银行对参保农户优先予以信贷支持,银行信贷资金支农力度明显增强,有效支持了当地设施蔬菜产业快速发展,被誉为“银保富”工程。

再者,保险机制可增强城镇化进程中被征地农民、农民工等群体的保障水平,从制度层面构建社会和谐的长效机制。

此外,保险机制可创新公共服务提供和管理方式,提升城镇化进程中公共服务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最后,保险机制可构建市场化的公众权益保障和矛盾调处新模式,有效解决农民市民化身份转换过程中的社会管理问题。例如,中国人保在山东临沂等地开展治安保险,推进了治安防范工作向行政手段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转变,使得当地连续四年实现刑事立案、群体性事件等指标持续下降,群众对当地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98.6%。

因此,吴焰提出四条建议。具体而言,建议推广保险机制服务全民医保体系建设的“湛江”“太仓”经验,完善城镇化进程中的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借鉴全民医保的“湛江模式”和大病保险的“太仓经验”,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体系建设的优势,有序推进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合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城乡统筹的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

建议以保险机制提升城镇化进程中被征地农民的保障水平。在征地补偿和农民安置过程中,应立足解决被征地农民的长远保障问题,运用保险机制为被征地农民设立个人养老账户,在向被征地农民一次性支付征迁补偿款的同时,由政府土地转让收入、开发商土地开发收入、农民征迁补偿收入按适当的比例共同构建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从制度层面建立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的长效机制。

建议加强银保互动机制建设,把保险的风险管理功能与信贷的资金安全需求结合起来,激活农村金融服务,为农业产业化及中小城镇的乡镇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增强其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

建议拓宽保险服务领域,为城镇化建设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鼓励保险产品创新,为与城镇居民生活紧密相关的人身保障、住房、教育、汽车、权益保障、“菜篮子”和“米袋子”工程等提供全面有效的保险服务,保障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有序健康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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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首席记者 长期关注宏观经济、金融货币市场、保险资管、财富管理等领域。十多年财经媒体从业经验。